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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8/7 14:06:30  阅读:

   

关于开展2019年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助学的通知

 

为切实解决毕节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就读困难,保障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按时入学,我会已连续多年对我市经济困难新生予以了学费资助。为做好今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资助标准

1.项目名称:毕节市慈善总会2019年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助学。

2.资助范围:具有毕节市户籍的2019年全日制本科经济困难新生。

3.资助标准:新生资助标准最为3000-5000元。

4.资助形式:一次性资助50名。

5.获得新生资助项目的学生,在同一时间内,原则上不再享受其它专项资助。

二、申请条件

1.具有毕节市户籍的2019年已注册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

2.系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收入家庭成员、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家庭子女等。

三、申请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新生资助专项资金条件的学生持大学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领取《2019年毕节市慈善总会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助学申请表》,经所在村(居、社区)推荐,乡(镇、办事处)审核,县(区)慈善会核实,向毕节市慈善总会提出申请。

2.总会办公室初评:

1)总会办公室收集并审核申请学生的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手册》、低保证、特困供养人员证明、孤儿证明、低收入证、残疾证、烈士子女证明、优抚家庭证明、特困职工家庭证明复印件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证明。

2)开展新生资助评审工作。有关人员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2019年毕节市慈善总会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助学申请表》。

3)总会办公会议召开新生资助专项评审会议,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申请者进行公正评议、认真审核。

3.总会复核与公示:总会对申请人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复核的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并在慈善总会网站或慈善总会附近范围或公示栏内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会长办公会审定。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资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将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摸清摸准,务求评审结果客观、准确。

2.各有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感恩与诚信教育系列活动,要求每位受助学生向市慈善总会上交《励志成才决心书》,加强对资助金获得者进行艰苦奋斗和感恩教育。

五、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

1.2019年毕节市慈善总会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助学申请表》一份。

2.申请学生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签字、审核单位加盖公章。

3.2019年毕节市慈善总会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助学情况表》一份。

(二)报送时间:

请各申请人于816日下午5点前完成新生助学材料报送,和评选工作。逾期不交视为放弃,市慈善办公室将不再催交、接收材料;审核不通过者,慈善办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三)报送要求:

1.纸质版材料以县(区)为单位报送市慈善总会办公室;《2019年毕节市慈善总会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助学申请表》与《2019年毕节市慈善总会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助学情况表》由经县(区)慈善会负责人签字,加盖县(区)慈善会公章。

2. 2019年毕节市慈善总会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助学情况表》电子版以县(区)为单位发至毕节慈善工作群。

请各县(区)慈善会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助学信息宣传,及时核报材料,按时完成评审工作,切实做好男权困难家庭新生助学工作。

附件:1.2019年毕节市慈善总会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助学申请表》

2.2019年毕节市慈善总会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助学情况表》

 

毕节市慈善总会

20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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